区块链的权力下放承诺能否实现?


区块链自成立以来就承诺让可信赖的第三方变得多余。但实际上,区块链是否实际上是分散的,取决于管理的内容以及如何制定这种治理。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探索区块链,这种区别变得越来越重要 权力下放有许多预期的好处,如果权力下放在实践中失败,那么这些好处可能会无法实现。

如何制定区块链治理 - 人们在实践中做了什么 - 可能与区块链治理的设想有很大不同 - 人们渴望做什么。区块链的定义并不常见,但根据常见话语中经常使用的区块链,区块链是由多方共享的分布式分类账,可以向分类账添加交易。这意味着所有各方都会持续反映变化。如果协调相互矛盾的分类账是昂贵的,这可能是有益的。Blockchain的支持者预计,如果没有集中化,它几乎是不可变的,意味着区块链不需要可信任的第三方决定分类账的内容。比特币是第一个区块链实施,它成功地允许数字支付,而不必依赖任何可信赖的第三方。

这种权力下放预计会带来成本节约(通过非中介化)和赋予参与者权力,因为使用区块链的各方不需要信任强大的第三方来为他们的最佳利益行事。但这些好处只能通过权力下放来实现。如果权力下放未能实现,我们就会回到权力和信任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识别比特币作为区块链的典型例子的不同方式来理解这种矛盾,无论是在其设想的形式还是在实践中。

比特币治理的四个方面
1、管理新交易
数百万人使用比特币,任何人都可以提交交易。但实际上有一些集中化的要素。用户有时会支付高昂的交易费用,以鼓励更快地验证交易。因此,不愿意支付高额交易费用的用户可能选择不进行交易,或者必须等待更长时间才能验证其交易。

理解共识新的交易需要经过验证才能成为区块链的一部分。一个共识机制规定了如何让多个节点上的交易是否是有效的同意,应该被加入到blockchain。在比特币中,可以想象任何人都可以验证和添加交易。一次只允许一个用户这样做。用户通过让他们的计算机查找未知数字来重复竞争这一权利。参与此过程(称为采矿)是资源密集型且成本高昂的。获奖者获得比特币作为回报。

共识机制允许分散交易验证。在没有受信任的第三方保护交易分类账的情况下,比特币系统可以取代银行和运作的论点至关重要。

尽管设想了权力下放,但采矿的高成本导致在实践中大量集中共识。为了分担花费资源但未能赢得竞争的风险,矿工团体形成了采矿池。这导致只有少数采矿池验证大多数交易。与此同时,采矿池向矿工收取参与费用,较大的采矿池收取更多费用。因此,他们吸引更少的矿工并且增长更慢。仅使用一个挖掘池,环境不太可能完全集中。因此,虽然实际上达成共识比设想的更加集中,但仍然保留了一定程度的权力下放。

2、管理更新
区块链运行后,可能需要或希望更新区块链协议。在比特币中,设想任何人都可以开发和建议协议更新。然而,在实践中,这些更改通常仅由少数开发人员提出,讨论高度集中,少数评论者提供的评论明显多于其他评论者。

3、管理设计
在区块链开始运行之前,需要设计区块链协议。此治理维度在两个方面与其他维度不同。一个是设计在其他三个维度之前制定。其次是关于初始设计是应该分散还是集中的几乎没有争论 - 考虑到区块链中权力下放的热情,这一点令人惊讶。在实践中,协议开发通常是高度集中和协调的。在比特币的情况下,初始设计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提出,这是一个未知的实体,可能是个人或一小群人。这种保密本身表明,制定2008年白皮书的过程不可能非常分散。

4、区分设想和制定的区块链治理

比特币的例子向我们展示了现实生活中的区块链治理与预想的方式有何不同。对于事务提交和验证以及协议更新,已制定的治理似乎比预想的治理更加集中。即使设想了权力下放,也可能无法实现。我们可以看到,在实践中,与设计相关的维度(协议开发和更新)倾向于以特别集中的治理为标志,而与区块链的实际使用相关的维度(交易验证和提交)往往更多分散。

自区块链技术首次亮相以来,我们已经了解到,尽管如何设想,治理往往在实践中更加集中,因为决策权的获取和行使通常代价高昂。可以获得专业知识,声誉,时间或金钱来获得决策权。这些成本越高,想要参与的人越少,这有助于实践中的集中化。

比特币是一种无权的区块链。对于许可的区块链,例如IBM的Hyperledger Fabric,它限制谁可以提出协议更新,验证交易和提交交易,区块链治理被设想比比特币的无权区块链更集中。

权衡权力下放的潜力

区块链的承诺是分散治理。但是,管理者需要仔细考虑两件事。首先,分散治理不是区块链的必要特征; 它需要制定。其次,分散治理的好处可能并不总是值得相关的成本。协议开发人员可以在自己或小团队中更有效地工作。即使是事务验证的分散化也不总是优越的,因为比特币的缓慢和能源密集型共识机制证明了这一点。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wwsww.cn/qkl/1079.html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