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提案:超过一万美元的数字货币转移,须向国税局(IRS)报告

美国财政部表示,拜登政府加强税收监理的提议中,提到企业超过10,000 美元的数字货币转移需要向美国国税局报告(IRS)。

美国财政部周四发布报告,其中提到:与现金交易一样,企业收到等值市场价值超过10,000美元的数字资产,需要报告。报告中表示,尽管数字货币仅占当前业务交易的一小部分,但仍是有需要全面报告的。

财政部表示:数字货币已经促进了许多非法活动,包括逃漏税,而构成了重大的侦查问题。

过去,美国国税局(IRS) 于2020 年在1040 表格(个人纳税申报单)上增加了一条有关数字货币栏位,以更了解纳税人的虚拟货币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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