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读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即将就OTC展开咨询


香港立法会今(21)日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以在香港设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

据悉,在条例实施后,任何人或机构在其业务过程中,如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其必须向香港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

综合香港媒体报导,相关人士须符合储备资产管理及赎回等方面的规定,当中包括妥善分隔客户资产、维持健全的稳定机制,以及须在合理条件下按面额处理稳定币持有人的赎回要求。

更重要是,相关人士亦须符合一系列打击洗钱及防范恐怖分子融资、风险管理、披露规定及审计和适当人选等要求。金融管理专员会适时就制度的详细监管要求作进一步咨询。此外,为防范诈骗,在任何时候(包括6 个月的不违反期),只有关于持牌法币稳定币发行的广告会被允许。

条例预计年内生效,接下来将就OTC 展开咨询

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条例建立了一个风险为本、务实和灵活的监管制度。我们相信稳健和适切的监管环境可以缔造有利条件,支持香港稳定币以至数码资产生态圈的健康、负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条例预计将在今年内生效,让业界有足够时间了解发牌制度下的要求。发牌制度亦设有过渡期安排,以便业界能按照条例的要求申领牌照及作出适当的业务安排。

而随着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落实,香港政府表示,接下来将就虚拟资产场外交易(OTC)及托管服务展开咨询,并将发表第二份发展虚拟资产政策宣言。

财库局局长许正宇:跨境支付是稳定币主要应用场景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介绍时指出,今次设立的监管制度有四个重点:

第一是在储备方面,持牌人必须维持稳健的稳定币机制,确保稳定币的储备资产是由优质及具高流动性的资产组成,且任何时候都和流通的法币稳定币的面额相等,并妥善分隔和保管。

第二,稳定币持有人有权向发行人按面额赎回稳定币,赎回要求必须不附带费用,且要在合理时间内处理。

第三,符合一系列有关打击洗钱、风险管理、披露以及审计适当人选的要求。

第四,必须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关于日后如何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就稳定币加强合作时,许正宇表示,稳定币的其中一个主要场景是跨境、跨司法管辖区的支付,又指港府对与其他海外监管机构建立互认机制保持开放态度,之后会持续跟进。

许正宇强调,条例秉持「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监管」的原则,着重风险为本,致力缔造稳健的监管环境,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用户的权益,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乐见条例获通过,助香港成为国际Web3 中心的重要一步

法案委员会主席、科技创新界立法会议员邱达根欢迎今次立法,认为有助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结构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他希望法例通过后,金管局尽快开展发牌工作,吸引有兴趣、有条件的营运者在香港推出稳定币,并在审批方面保持灵活,做到落实监管和推动发牌同步进行。

另一位立法会议员吴杰庄则在其个人X 平台上表示,今天是全球Web3 发展的里程碑,也是香港成为国际Web3 中心的重要一步。

他称,相信在今年底前各大机构可以在香港向金融管理局申请成为合规稳定币发行商。香港稳定币是以法定货币为底层资产,并表示港府欢迎全球有意发行稳定币的企业和机构来港申请,一起以香港为中心推动亚洲以至全球发展。

吴杰庄进一步指出,今天的法例通过只是Web3 基础设施的第一步,「稳定币发行是第一步,最重要是创造更多稳定币的应用场景。无论是实体零售、跨境贸易、交易对等,我认为有极大潜在空间和机会去做稳定币的落地机会。呼吁传统和实体场景的各行各业朋友,可以了解和拥抱稳定币,这将会是重要的金融革新」,

另外,他还提到要完善稳定市场属性,包括释放稳定币利息予持有者。释放利息有助于加强稳定币的市场竞争力,也释放诱因让更多人士参与,令整个稳定币的市场份额增大。这样有助于稳定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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