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究竟要如何STO呢?


曾经接触过传统金融机构的投资人,相信对于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都不陌生。

而在加密货币的世界,目前最接近IPO的概念应该就是所谓的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s)了,更精确的说,STO很多概念其实类似过去几年各国提倡的创业板块或新三板的概念,是一种可以让新创企业进行群众募资,以及让群众早期参与新创企业的手段,差别在于STO是透过区块链技术,而IPO是透过传统券商上市,上市的规定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项目究竟要如何STO呢?

目前各国都在加紧制定STO相关规范中,最早出台相关法规的是美国跟瑞士,而据笔者和香港投资推广署负责金融科技的刘经理请教,刘经理表示香港STO法规规范进度目前落后于新加坡。以此推断,亚洲方面最快推出相关STO完整规范的可能会是在新加坡,预计在今年Q2相关机制可望出炉。笔者对于各国政府能制定相关规范是非常乐观其成的,毕竟过往的ICO衍生出了许多的诈骗问题,透过更完善的规范,可以让区块链的技术应用更透明,也更能保障投资人的安全。

以美国STO相关规定(SEC's Form D 及Reg A)为例:

项目公司重要规范一

每年要能产生超过1,000万美元的营收,公司在快速上升阶段并且有跨国际的商业规模,另发行的Token要能明确跟公司的资产或产权连结。

项目公司重要规范二

要能提供超过2年受审计的财报。

项目公司重要规范三

募资额度小于5000万美金。

投资人重要规范一

STO投资人除了Reg A外多限定必须是合格投资人才能参与(超过1百万美金的资产或是过去2年收入皆超过20万美金)。

投资人重要规范二

限定募集资产规模以RegA来说是5,000万美金,且除了合格投资人外,最多只可以再销售给其他35个购买者。

笔者上上周去参与香港区块链的活动,会场中许多关于STO的路演项目都是跟房地产相关,此一趋势笔者在去年11月28日的“何为STO”文章中已有提到,目前看来正在一步一步实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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