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金融委员会10 月1 日宣布,代币证券(STO)相关的《电子证券法》与《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将在2027 年2 月4 日施行,相关施行令与规定的修正草案自10 月2 日起预告至11 月11 日。草案规范哪些证券可以代币化、分散式帐本的要件,以及一般投资人在场外交易所的投资上限。
股票与债券等标准化证券也能发行为代币证券
依《电子证券法》施行细则草案,可以发行代币证券的范围,除了碎片化投资证券(非金钱信托受益证券、投资契约证券),也涵盖股票、债券、基金等既有的标准化证券。
分散式帐本的参与者,除了电子登记机构,还必须有2 家以上的帐户管理机构,以提高帐本资讯的可信度与紧急状况下的业务持续性。金融委员会表示,考量分散式帐本将作为公共帐簿使用,也为了避免权利确定延迟,草案禁止为了电子登记而直接支付帐本使用费用。
草案也允许证券发行人自己担任帐户管理机构,登记要件包括最低自有资本40 亿韩元,以及帐户管理专业人员1 名、内部控制专业人员1 名、资讯系统专业人员2 名等。
场外交易所新增债券类别,一般投资人每年净买入上限1 亿韩元
《资本市场法》施行细则草案则规范代币证券流通用的场外交易所。金融委员会表示,目前一般投资人之间买卖债券的需求不大,但考量外界预期代币化会改变债券流通市场,除了非上市股票与非金钱信托受益证券,也新增债务证券的场外交易所许可类别。
为保护投资人,一般投资人在每一家场外交易所的投资上限,以每年净买入金额(总买入减总卖出)计算,上限为1 亿韩元。
业界要求放宽上限与资本门槛,预计2027 年2 月4 日施行
这次草案纳入9 月4 日第3 次官民合作代币证券协议会所发布「代币证券政策方向」中属于施行细则的部分。金融委员会说,预告期间会充分收集意见,业界对政策方向提出的意见也会在立法程序中讨论,新闻稿举例的意见包括提高场外股票交易所一般投资人每年1 亿韩元的净买入上限、降低发行人帐户管理机构40 亿韩元的最低自有资本,以及放宽分散式帐本要件。
预告结束后,修正案还要经过金融委员会决议、法制处审查、次长会议与国务会议决议,预计与法律同步在2027 年2 月4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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