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央行拟年内修法将稳定币纳入支付手段,交易所12月起申报跨境转帐


韩国央行计划今年内与政府共同提出《外汇交易法》修正案,把稳定币纳入支付手段等类别规范。根据韩国媒体Digital Asset 报导,韩国央行在10 月22 日提交国会的国政监查业务现况报告中表示,正与政府协商规范虚拟资产(数字资产)跨境交易的方案。

韩国央行在报告中说,将一方面准备建立包括外汇电算网申报在内的虚拟资产监测体系,「一方面计划在今年内与政府共同拟定把稳定币纳入支付手段等类别规范的《外汇交易法》修正案」。这是针对国会去年国政监查要求韩国央行「推动支付基础设施全球化及建立虚拟资产监管体系」所提出的处理计画。链新闻去年10 月曾报导,韩国拟修法比照外汇交易监管稳定币。

国会要求防范洗钱,央行点名混币器与个人钱包漏洞

国会当时要求韩国央行把大额支付系统营运时间延长到晚上8 点,让基础设施扩大到国际水准,并针对全球数字资产交易所进入韩国市场,研拟防范洗钱风险的对策。

韩国央行也把建立国际合作体系、因应利用数字资产的非法交易列为课题。央行指出,数字资产不经金融机构就能完成支付与跨境移转,加上混币器等强化匿名性的技术,以及全球对个人钱包的监管空白,让非法交易变得容易。在政府推动数字资产相关立法期间,韩国央行表示将持续与相关部会协商,「把利用暂时立法空白规避监管的交易降到最低」。

12 月2 日起,交易所要申报跨境转帐与用户月底余额

Digital Asset 10 月23 日也报导国民力量党议员Park Soo-young 取得的韩国央行《虚拟资产移转业者外汇电算网申报业务手册》。依手册内容,韩国央行将自12 月2 日起,透过外汇电算网接收韩国国内交易所与海外交易所、海外托管机构及个人钱包之间的数字资产移转纪录,用户转到自己名下地址的交易也要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交易时间、币种、使用网路、交易识别码(TXID)、数量、单价、换算韩元金额与手续费,以及收付款人的身分、是否为居民、国籍与识别号码。交易所原则上要在隔天上午11 点前提交前一天的纪录。

韩国央行也新增月底持有余额申报:只要用户自2024 年7 月19 日《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施行以来曾有一次跨境移转,即使当月没有跨境交易,交易所也要申报其月底持有数量与换算韩元的余额,并在次月10 日下午5 点30 分前提交。韩国央行表示,是否要求交易所回溯提交2024 年7 月19 日以后的过往纪录,将与业者协商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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